童年往事 六年乙班
童年往事 六年 乙班 陳盛煊 竹南國小第 16 屆同學會 會刊第 3 期 2013/7/5 註:此為二年甲班設於1956年,筆者為後排左起第五位。 小學二年級時(1956),是男女同班、甲班,我們班的導師是徐珠蘭老師。有一次,我因為在教室前的洗手台玩水,玩得太 High 了,就爬到洗手台上,把洗手台儲水槽的水也弄髒了,因為我把腳也伸到裡面了。剛好被徐老師看到,因此我被罰站在教室的前面,在同學眾目睽睽之下,必須用單腳站立,而且,手的姿勢要像孫悟空一樣,罰站多久我已經忘記了,但這是我一、二年級生活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。 小學三、四年級時也是男女同班、甲班,我們班的導師是許棟樑老師,許老師上課時,對於愛講話的同學嫉惡如仇,如果許老師在黑板上寫字時,有同學講話,他一轉身,則粉筆或黑板擦會很準確的射向那個講話的同學,為什麼我會印象如此深刻?因為我愛講話。 許老師的家在中港慈裕宮前面不遠,而慈裕宮前面有一家賣蚵仔炸粿的攤子,月考完後,老師常會指派幾位同學留下來協助改考卷,若遇到幾位老師一起留下來時,許老師常會指派我由學校出發,走到慈裕宮前買蚵仔炸粿,老師也會給我一塊,當時覺得很滿足。因為家中經濟的關係,三、四年級時,還是赤腳,沒有鞋子穿,有穿鞋的同學都是家境比較好的家庭。我一直到五年級才有鞋子穿。 我四年級時,我的姊姊是六年級,當時為了升學考試 ( 小學考初中 ) ,六年級的同學都要參加所謂的「惡補」,就是學生要參加夜間補習,有的父母會在下午 5 : 00 左右送便當來,有的同學就帶兩個便當,到時候再由值日生抬去廚房蒸。夜間補習大概會在晚上 10 點左右結束,然後同學們在黑夜中走回家。有一次,在竹南中港慈裕宮後面,有一個年輕人因偷電線,想拿銅絲去賣而被電死。姐姐班上的女生們( 5 、 6 年級是男女分班),和姊姊一樣要走夜路經過那邊,許多人不敢走。因此,家人就要我這個男生在下課後去接姊姊回家。記得,我下課後先走回慈裕宮後面中美里的家中,到...